永生对于福斯特来说,是一个可怕的诅咒,除了给他带来灾厄外,没有任何的帮助。至少福斯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永生是绝大多数人的追求,福斯特也曾经想过,但他身上的永生可不是他想要的。毕竟一个能够随时吸收亲朋好友生命的永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结果。福斯特一出生就抽干了自己母亲的生命力,在他成长期间,凡是遇到大灾小病的,都会抽取亲人的生命力。到了成年时,他看着已经灯枯油尽的父亲,就痛恨上了自己的力量了。随后了无亲人的福斯特开始环游世界,试图找到解除这永生诅咒的办法。可他惊恐的发现,自己受伤后,竟然开始抽取身边人的生命力。先是朋友,然后是认识的人,最后他选择封闭自己,不跟任何人交流,但却会随机抽取陌生人的生命力。于是,他选择去往荒无人烟的区域,但他内心清楚,自己依旧会抽取人的生命力。不论相隔多远,只要这世界上还有人类,他就能够抽取生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永生诅咒也变得更加强大,甚至都开始抽取世界任何生物的生命力了。他极力避免自己受伤,更不敢接触任何人。那百年的时间,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一样,没有灵魂,没有情绪,只留下一具永生的躯体。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他学会了控制自己的能力。倒不是他能控制了生命汲取,而是他想到了另一个办法。既然自己受伤会抽取别人的生命力,那就不要受伤就好了。只要自己足够强大,不会受到任何伤害,那就不会有人因为自己送命。等到福斯特再次鼓起勇气进入到人类社会后,他已经变的很强大了,刀剑都无法再伤害到他。但他依旧尽量避免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停留,他担心自己的秘密被发现,也担心跟这里的人产生羁绊。可是他却忽略了一个事情,文明是会发展的。当他意识到枪炮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的时候,就已经太晚了。他所在区域发生了战争,他没有第一时间离开。然后,一场堪称灾难的情况发生了。战场上,每时每刻都有可能死亡,他却不会死亡。他吸死了战友,吸死了平民,吸死了敌人……他不知道那次自己害死了多少人,他只记得走了很久,从春天到冬天,他一个人都没有见到。然后,他开始进入到深山丛林。当丛林变成荒漠时,他就会换一个地方。他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他终于能够主动控制这种力量。他行走在大地上,漫无目的。他遇到一个车队,他想要躲开,但是那车队遭遇到了马匪。车队中有孩子和孕妇,他:()我是邪神狗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