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财务和法务团队,就带了大几十。
给当时还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沪东厂以极大震撼。
于是,常浩南当即做出批示。
可以和英国人谈判。
而双方接触的过程,也和常浩南的推测别无二致。
罗罗派来的代表叫做卢克·诺里斯。
层级不高,但位置还算关键,而且也能和任炳达对等。
对方在谈判第一轮就直入主题,表示合同需要由罗罗英国和西罗公司双方签署,然后再由西罗公司把生产任务以相对隐蔽的形式外包给镐飞集团生产。
此外,他们对于加工件成品的质量和工期要求都很严格,因此希望能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由华夏方面提供一批样品进行检查。
而这正是常浩南早就预设好的情况之一。
因此任炳达当即在原则上表态同意——
西罗公司是按照5o:5o股比成立的合资企业。
虽然子公司把业务外包给母公司干,这事听起来好像有点怪,但并没有什么程序上的问题。
而且西罗公司除了那两个英方代表以外,其实也有华夏方面派出的管理团队。
甚至任炳达本人就是其中一位。
只是不怎么参与日常管理而已。
有了这层保险,至少不至于出什么大的纰漏。
当然,他也提出了华夏方面的条件。
英方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予以全面配合,不能在半成品原材料、技术信息,以及产品和财务交接过程中设置额外障碍。
尤其是,必须按照华夏方面的要求提供待加工基材的特征信息……
一来一回,谈判进行到第三轮的时候,两边就已经对样品试制合同的内容达成了共识——
西罗公司在三个月内,按照附件中注明的参数和要求,为总计5套罗尔斯·罗伊斯公司RB211-524B4航空动机的高压和中压涡轮盘涡轮叶片组件加工气膜孔。
如果验收通过,那么罗尔斯·罗伊斯将保证在未来三年内提供一份不少于1oo套相同,或是同等级别零部件的加工合同。
而紧接着,一份内容几乎完全相同,只是把甲乙双方分别换成了西罗公司和镐集团的合同也在现场完成了签署……
就这样。
在空中客车,乃至罗罗高层都被蒙在鼓里的情况下。
华夏航空动力集团,悄然间成为了a38o的二级承包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