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疏影感到很委屈,手拿把掐的事,结果阴沟里翻船了。
就这个案子,她专门请教了自己的导师,全国排得上的法学专家,是好几家律所顾问,一家在北京,一家在上海,还有一家在深圳,海东省的几家,都在省城。
导师看了她的辩护词,颇为欣赏,认为不会有任何问题,她这才信心满满地上庭辩护。
却不想连平的法官这么牛。
当庭她看那个主审法官就很不爽,不是因为他眼里对律师的鄙视,是因为在庭上打盹了三次,她怀疑他根本就没有听她的辩护。
但这不妨碍判决,到了时间,毫不犹豫地判决。
那神态完全就是,走个过场你还当真了,你说那么多有意思吗,我该怎么判还怎么判。
这几乎把她给气炸了,可是,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本院认为,被告人白茹肢解黄玉祝尸体,带着头颅越级上访告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02条,犯侮辱尸体罪,且情节极为严重,影响结为恶劣。本庭宣判,判处罪犯白茹有期徒刑三年。”
想到这次庭审,云疏影就会想起这一刻,这位审判长结结巴巴读着审判词,眼睛却挑衅地看向她,却不是看向白茹。
“小地方的法官,都这么任性吗?”她不忿地说道。
显然,云疏影这样的女孩子,走上社会不久,对于社会都是自己想象的那个样子。
法律是神圣的,代表着公平正义,法律的权威至高无上。
这些都深深地烙在心里。
可是,真实的社会,跟书本上的描述,从来都不是一样的。
法律条文确实一样,但使用条文的人,是不一样的。
比如连平县的法官,就可以任性地顶格判决白茹有罪。
像白茹这种情形,从形式上看,确实构成了侮辱尸体罪的犯罪构件,确实也妨碍了公共秩序。
但是,侮辱尸体罪的内核,是看行为人的动机,是出于对恨而做出的毁坏,那就是侮辱尸体罪。
而白茹显然不是这样,她是出于对儿子的爱,这种爱达到了极端的地步。
“侮辱尸体罪的设立,目的是维护谁的权利,是尸体吗,显然不是,尸体没有权利。我们要维护的,是遗属的权利。如果判决白茹有罪,那就不是维护遗属的权利,恰恰相反,是严重损害遗属的权利!”
这是云疏影辩护词中的一段,也是导师最为认可的一段。
当时导师跟她说,就这一段话就够了,这个女人无罪。
然而,再牛逼的律师,也牛逼不过连平县的法官。
听你这些干嘛,领导让我怎么判就怎么判!